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小吃服务(烧烤、炒饭、烤鱼)、预包装食品、酒类销售。 )
店铺名称
金沙县石场水井边烧烤店
联系人
何静
联系电话
18334171137
店铺地址
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石场乡新街社区白云一组33-1号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